大鹏装饰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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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年第三批一体化资质延续审查 公司审批同意
发布时间:
2014-08-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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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照《行政许可法》及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,我厅对近期申请施工与设计一体化资质延续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,现将初步审查意见予以公示,公示期10个工作日。各企业若对初步审查意见有异议,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诉,申诉材料由初审单位统一上报。
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,凡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,可以书面形式进行反映。反映应实事求是。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,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,以便进行核查。对于升级中弄虚作假的企业,二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类别资质,新设立企业弄虚作假的,二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资质。
附件:河南省2014年第三批施工与设计一体化企业资质延续审查意见汇总表
| 一级审批同意的共三家(大鹏,腾升,钟意达) | ||||||
| 序号 | 市地 | 企业名称 | 主项 | 等级 | 增项 | 审查意见 |
| 27 | 郑州市 | 河南省大鹏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| 幕墙一体化 | 一级 | 同意 | |
| 5 | 郑州市 | 郑州市腾升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| 装饰一体化 | 一级 | 同意 | |
| 7 | 郑州市 | 中意达建设有限公司 | 装饰一体化 | 一级 | 同意 | |